•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升温 参与试点地区有望扩大

      新华网上海3月9日电(记者有之炘)全国“两会”期间,商务部表示,2010年将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    

      据媒体报道,中国央行副行长苏宁也表示,有14个省市提出要求加入试点,希望试点的境外地区加以扩大,目前正在研究。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于去年7月启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五城市首批试点,近500家企业参与,境外主要是香港和东盟地区。截至目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交易额达100多亿元。

      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新闻处处长罗丹阳介绍,截至2月23日,作为首批试点银行的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其办理业务量占上海地区业务量一半以上。自试点启动以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同与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南非、印度尼西亚及香港行政特区开展试点业务。截至目前,该行已经办理试点业务近80笔,累计金额突破30亿元,完成人民币购售4.8亿元。

      记者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获悉,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推进中,银行充分利用其海外网络资源,针对实体经济需求,并为企业在对外贸易进程中运用人民币作为有效结算货币提供了细致服务方案,值得同行借鉴。

      安邦咨询分析师指出,相较出口企业,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更简单,企业积极性较高;出口业务的推进,还应积极研究境外人民币的来源和运用渠道。 

      据悉,香港金融管理局于2月宣布“优化”人民币贸易结算安排,放宽境外企业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等一系列限制。香港特区政府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主任陈子敬表示,上述措施有利于促进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拓宽人民币的投资渠道。